法院案例 吴某强、潘某龙、庞某荣等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刑事一审判决书 案由: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2021)桂0603刑初39号 公诉机关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吴某强(绰号“阿二”、“二哥”),男,198... 03/161,052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