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 解 协 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曾于2007年9月18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乙方购买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越秀区东沙角路35号(“逸海华庭”1栋)第21层2103房,购房总价款1,2...
房地产买卖纠纷律师函
刘家文:本律师事务所受当事人刘娟之委托,现就委托人与你们于2008年7月28日签订的《买卖合约》之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明确催告及通知:1、按照上述《买卖合约》第4条约定,如卖方在2008年8月6日前未能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