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某与姜某1、姜某2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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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人民法院

民事一审调解书

案由:婚约财产纠纷

(2021)鲁1581民初1229号

原告:邢某,男,汉族,2000年3月7日生,住临清市。
被告:姜某1,女,汉族,2001年3月4日生,住临清市。
被告:姜某2,男,汉族,1966年1月29日生,住临清市。
被告:郭某,女,汉族,1969年8月17日生,住临清市。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审判员张雪岩
书记员孟莹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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