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裁定书
案由:赡养纠纷
(2021)辽1324执298号之四
申请执行人:郗某,男性,1937年10月16出生,蒙古族,住喀左县。
申请执行人:韩某,女性,1933年05月27出生,蒙古族,住喀左县。
被执行人:郗某1,男性,1969年05月20出生,蒙古族,住喀左县。
查封/冻结/扣押被执行人郗某1的(写明财产名称、数量或数额、所在地等),期限为。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史占廷
书记员王硕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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