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与抚养费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案例790字数 112阅读模式

栖霞市人民法院

民事一审调解书

案由:抚养费纠纷

(2021)鲁0686民初810号

原告:赵某。
法定代理人:吕某,系原告的母亲。
被告:赵某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审判员李翔飞
书记员林吉考

2021-04-01

(本文来自于公开网络,相关人员如有异议可以短信联系我们删除)

weinxin
我的微信
               扫码加微信咨询
法律咨询请拨电话13926122510 ,雷律师执业于广州知名律所,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