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黄某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案例633字数 135阅读模式

黑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由:执行

(2021)辽0726执316号之六

申请执行人:赵某,男,1953年12月25日生,汉族,现住黑山县。
被执行人:黄某,男,汉族,1964年11月18日生,住黑山县。

划拨被执行人黄某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内存款人民币459.8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张永洲
书记员李佳

2021-04-01

(本文来自于公开网络,相关人员如有异议可以短信联系我们删除)

weinxin
我的微信
               扫码加微信咨询
法律咨询请拨电话13926122510 ,雷律师执业于广州知名律所,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