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21)鲁0213民初2060号
原告:李某某,女,汉族,住青岛市市北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杰,山东加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段海龙,山东加舜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北京美丽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
法定代表人:耗某某,职务经理。
本案按原告李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毛国宏
法官助理张栋
书记员沈佳妮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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