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马某赡养费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案例873字数 104阅读模式

辉南县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裁定书

案由:赡养费纠纷

(2021)吉0523执474号

申请执行人:王某。
被执行人:马某。

终结辉南县人民法院(2021)吉0523执47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孙利国
书记员王磊

2021-04-01

(本文来自于公开网络,相关人员如有异议可以短信联系我们删除)

weinxin
我的微信
               扫码加微信咨询
法律咨询请拨电话13926122510 ,雷律师执业于广州知名律所,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