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霍某婚姻家庭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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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裁定书

案由:婚姻家庭纠纷

(2021)豫0326执667号

申请执行人韩某,男,1986年12月31日生,汉族,住汝阳县。
被执行人霍某,女,1990年5月29日生,汉族,住汝阳县。

终结汝阳县人民法院(2021)豫0326执667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杨毅杰
审判员丁乐利
审判员程晓光
书记员葛林需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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