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裁定书
案由:婚姻家庭纠纷
(2021)豫0326执667号
申请执行人韩某,男,1986年12月31日生,汉族,住汝阳县。
被执行人霍某,女,1990年5月29日生,汉族,住汝阳县。
终结汝阳县人民法院(2021)豫0326执667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杨毅杰
审判员丁乐利
审判员程晓光
书记员葛林需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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