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某、刘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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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裁定书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20)豫1327执1581号

申请执行人:杜某,男,汉族,1976年4月20日生,住河南省社旗县。
被执行人:刘某,男,汉族,1962年2月28日生,住河南省社旗县。

终结对(2020)豫1327民初278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宋兴林
书记员彭子怡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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