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裁定书
案由:抚养费纠纷
(2021)豫1081执1036号
申请执行人:薛某1,男,汉族,生于2015年8月8日,住禹州市。
被执行人:薛某2,男,汉族,生于1988年7月29日,住禹州市。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薛某2的存款25800元,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薛某225800元的收入,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薛某2价值25800元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邢晶
书记员:李相如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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