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人民法院
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由: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2021)湘0121民初2117号
原告刘某,男,1972年1月11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长沙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文静,女,湖南湘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皮某,女,1962年1月29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开福区。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审判员陈斌
法官助理黄香连
书记员蒋培滔
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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