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人民法院
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由: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
(2021)鲁0114民初2722号
原告:山东博科保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A座1201房间。
委托诉讼代理人:韩秀娟,女,该单位工作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尹梦鑫,女,该单位工作人员。
被告:成都市某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
法定代表人:王某,总经理。
被告:浙江某某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余杭区。
法定代表人:蒋某,总经理。
本案按原告山东博科保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
法官助理王慧娟
书记员王馨蔷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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