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1)4号申请执行人班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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迭部县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裁定书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2021)甘3024执4号

甘肃省迭部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甘3024执4号
申请执行人:班某某,男,藏族。
被执行人:李某某,男,汉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赵才
审判员安六十一
审判员李晶
书记员李晓明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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