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通知书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2021)豫1422执649号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睢县盛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许圆圆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已于2021年4月7日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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