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当事人认为,如果自己先提出离婚,对方会以不离婚为要挟,从而导致自己在诉讼中处于被动地位;尤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吃亏。
这种想法是正确的吗?
其实,先提出离婚会吃亏的想法是不正确的,没有法律依据。离婚案件中当原告还是被告不会影响案件的实体审理。因为离婚案件是以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判离或不离的根据的。对方如果不同意离婚,那么法院审理也不会涉及到分割共同财产的问题。双方在诉讼中是否占据主动地位,取决于当事人是否收集了足够合法有效的证据、取决于双方对法律法规的运用、取决于双方诉讼技巧的高低和诉讼经验是否丰富。
“谁先提出离婚谁就会吃亏”的误解,常常导致双方都不愿主动提起离婚诉讼,长期处于冷战当中,很多感情已经破裂的婚姻处于“植物人”状态,使当事人双方感情更受伤害,也使自己怠于更主动的诉讼准备, 丧失更好的解决问题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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