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人民法院
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2021)鲁0614民初726号
原告:李某,女,住蓬莱市。
被告:包某,男,住蓬莱市。
本案按李某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25元,由李某负担。
审判员李佳
书记员宁晓云
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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