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巍云开一骄子 ——记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苏祖耀博士

罗宏宇

 

 

 

锦江。从博大的云开大山走来,摧枯拉朽,长流不息,澎湃着一首信宜人自强不息的壮歌。

 

云开大山。横亘信宜大地,以其山青水秀、民风淳朴的环境哺育出一代又一代在各行各业取得优秀业绩的骄子。

 

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及一级律师、高级经济师、法学教授(兼职)三个高级职称的苏祖耀就是其中一个突出代表,看看他的职务和荣誉,哪一项不是沉甸甸的?!

 

职务:

 

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首席律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

全国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七、第八届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四、第五届业务发展委员会主任并兼任国际商事法律委员会主任   

广州市律协政府投融资专业委员会主任

武汉大学法学院等五所高校兼职教授

30家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公司或政府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

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广州城投集团和环保集团的外部董事

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广州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

16届亚运会组委会律师顾问团成员

 

荣誉:

2000年、2001年、20042013年四次被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律师业务成就奖”,2001年被广州市司法局授予“人民满意的律师”称号,2002年、2004年、2005年三次获广州市律协“理论成果一等奖”、2003年获“理论成果二等奖”,2003年论文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优秀论文”,2015年《广东律师》论文二等奖,2007年被广州市司法局和广州市律协授予“广州市十佳律师”称号。2008年广州市律协成立20周年时获“律师行业服务突出贡献奖”。2011年被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律协授予“广州市律师行业亚运工作突出贡献奖”, 2011年和2012年两次被广东省律师协会授予“优秀专业委员会主任”称号, 2013年被广东省律师协会授予"广东省律师法律援助突出贡献奖”。2016年入选全国优秀律师候选人。

 

啊,苏祖耀博士,来自信宜的精英,巍巍云开一骄子!

 

 

(一)

欢快锦江,碧波荡漾,千百年来,润泽着这里的两岸人民生生不息。

 

1980年初秋,信宜山城已进入收获的季节。

 

一个喜讯在锦江岸边、梅柳岗下的信宜中学传开了:苏祖耀同学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我国重点大学——武汉大学。

 

苏祖耀1963年出生于信宜市怀乡镇,这位农家的孩子认准一个理:天道酬勤,要想在人生的道路上有所作为,只有勤奋学习,努力拼搏,除此别无选择。于是从小学到初中、高中,他都把精力集中到学习中去,因而他的学习成绩在班上始终是顶瓜瓜的。这次高考,虽然录取率极低,他能考上武汉大学,是信宜唯一应届考上重点大学的文科生,总算实现了自己定下的人生道路上的第一个目标。

 

武汉大学位于风景秀丽的东湖之滨的珞珈山,这个全国最美的校园确是个求学的好场所。苏祖耀选择的是法律专业,武汉大学法学院是他成为名律师的摇篮。他十分珍惜大学生涯的每寸时光,如饥似渴地学习,一有空就钻进图书馆吸取知识的琼浆。

 

1984年,苏祖耀完成了本科学业后,又一鼓作气考取了该校研究生,师承我国国际私法泰斗韩德培教授和李双元教授。

 

1987年,研究生毕业的苏祖耀被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录用,当时,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被称为广东经济界的“航空母舰”、“中国十大对外窗口”。他先后在该公司法律部、国际金融部、证券部等部门任职九年多。1988年他考取律师资格后,同时在广东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兼职工作。

 

1991年苏祖耀重返校园,在著名法学家、我国国际私法学奠基人之一的李双元教授的指导下攻读博士,于1995年毕业并获法学博士学位。至此,他在这个学院前后度过了11年寒窗,与法学结下了不解之缘,先后取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及法学博士学位。

 

“咱大山沟也出了博士!”在怀乡镇、在信宜,人们谈起苏博士,无不充满自豪感。是呀,从一个农家孩子成长为博士,苏祖耀以坚韧的毅力在学海中不断搏击,终于学有所成,家乡人怎不感到欢欣鼓舞呢?

 

在读博士期间,苏祖耀1992年至1993年在英国Sinclair Roche & Temperley律师行香港分行培训和工作。19961月加盟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成为该所首席律师和合伙人。

 

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成立于我国全面推行律师体制改革的19941月,是广州市第一家按国际通行的合伙制形式组建的律师事务所。经纶律师事务所在建所之初,就树立了在中国建成一家具有先进管理水平、一流服务质量的现代化的大型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的宗旨。以精湛、高效、忠实、周全的高标准服务,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是经纶律师事务所追求的最高境界。

 

苏祖耀和经纶律师事务所的同事们一直以此为目标,诚恳踏实、开拓进取、精益求精,赢得了境内外广大客户的赞许和信赖,在社会各界声誉卓著。事务所现有12名合伙人,89名执业律师,30名辅助人员。在苏博士和全所同事的共同努力下,经纶律师事务所曾多次荣获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称号。2001年获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规范管理奖”、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政法委联合颁发的“人民满意的律师事务所”。20032013年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本年度在社会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党支部。现时天河区A级纳税人。经纶律师事务所已成为华南地区最大规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营业收入多年来均居广州同行前列。

 

 

(二)

苏祖耀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以其渊博的学识和处事机灵果敢的才华,在广东律师界颇负盛名。因而,他是中外企业客商经常聘请的法律专家、顾问。苏律师曾办理的法律业务主要涉及银团贷款、中外合资和合作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PPP项目、项目融资、公司设立与治理、公司并购、公司重组、公司破产、债权债务重组、货物购销、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国际贸易、国际信托投资等众多领域,诉讼和非诉讼业务并重,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

 

在苏博士的律师生涯中,经常代理复杂疑难民商诉讼案和仲裁案。他运用娴熟的法律知识、牢固的法理基础和精湛的业务工作能力,在诉讼的无硝烟的战场上大展身手,已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代理的涉外诉讼案曾作为典型案例刊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那是1997年,中山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广东某银行因抵押借款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定,借款人应返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其利息和逾期罚息,但认为由于双方办理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因期满时并未向国土部门办理续期抵押手续,认定抵押关系失效。当时借款人已经歇业,且负有大量债务,抵押关系失效意味着1000万元贷款无望收回。银行不服一审关于抵押无效的认定,上诉至广东省高院,并委托苏祖耀律师作为二审诉讼代理人。苏律师就此案向二审法院提交了重要的代理意见,他多角度地从法理上论证中山市国土局设定的抵押期限对双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抵押关系仍继续有效。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苏律师的意见,银行终于胜诉。在后来最高法院关于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中也采纳了苏律师的上述观点。

 

广州市著名的烂尾楼项目天隆花苑投资者之间过亿元权益的纠纷,涉及投资者及众多的小业主利益,苏律师作为二审(最高法院)的诉讼代理人圆满地为当事人解决了多年的纷争。

 

某公司董事、占25%股权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某和该股东的财务黎某被诉挪用资金罪(金额3700万元。苏律师发现付款单上有注册(名义)股东(代持75%)兼公司董事长李某的签字,以他对公司法和商法的娴熟理解,发表辩护意见认为,李某代表75%投票权的股东,杨某是占25%股权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某的签字代表25%投票权的股东,该付款单在公司法上属于股东会一致的决议,付款是公司的意思表示,杨某和黎某均不构成犯罪。最终,检察院撤诉。

 

在一些人的眼里,律师是专职打官司的,其实不然。苏律师从业的大部分时间是用在为当事人制定合同文件和参与商务谈判上。

 

在他经办的40多项、总金额约20亿美元的国外银行或银团贷款中,他代表外国银行或国内银行借款人参与谈判、审查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贷款人包括法国兴业银行、日本樱花银行、澳新银行、瑞士信贷银行、香港汇丰银行、香港渣打银行、香港中国银行等数十间境外银行。借款人包括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广东发展银行、广宁纸厂、广州华南快速路公司、广州标致汽车、深圳笋岗仓库、健力宝、万家乐、新会电厂以及其他许多外资企业。每一项业务他都办得十分精彩、圆满,真可谓无懈可击!深受客户好评。

 

随着苏祖耀博的名气越来越大,找他当法律顾问的人慕名而来。中外合作建设和经营的南华快速干线、江湾大桥、解放大桥、鹤洞大桥,广肇高速公路、西朗污水处理厂、广东台山市水厂、广州花城汇、海心沙亚运赛后运营、珠江新城集中供冷、天河东寰广场等项目,都是选他亲自担任中方或外方法律顾问。

 

苏祖耀博士以优异的业绩,奠定了他是大项目知名法律顾问的地位。多年来,他在中外合资或合作项目中担任中方或外方的法律顾问数十项,投资总额高达10多亿美元。在内资交通建设方面,还包括合作建设湛江海湾大桥、阳茂高速、汕头金鸿公路及茂名岭那公路股权转让等项目的法律顾问。他还在许多特许经营项目中担任法律顾问,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加工进口哈萨克斯坦含硫原油炼油及乙烯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270多亿元)、中国石化收购广州乙烯项目之债权债务重组、广州大学城杂用水厂运营商招标项目、广州南沙开发区管道燃气供应特许经营项目、收购乐昌自来水公司及公司转制项目、乐昌污水厂项目、广州南沙开发区垃圾焚烧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开平市迳头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惠州第五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厂BOT项目、南海西樵科技工业园鑫龙污水处理厂项目、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横沥岛尖区域融资和开发项目(200多亿元)等。因而,他又赢得了“大型项目专家”的美称。

 

在广州海运集团及其海外公司、中远集团、海南南洋船务等公司十多宗船舶融资项目(总金额1.5亿美元)和某卫星通讯实业有限公司1200万美元通讯设备融资及合作经营项目中,苏祖耀担任外国公司的法律顾问,审查有关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为这些项目的顺利合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苏律师还曾是广信基金(后改名)设立文件的准备和发行主要负责人之一及主要经理人之一,参与广东轻工进出口集团、广东海运公司、清远金泰集团企业的股份改造和股份发行(定向)工作以及粤美的、粤金曼、华立高科、粤金马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工作。

 

苏博士先后担任近百家跨国公司、国内大公司和政府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如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公司、广州大学城能源发展公司、广州污水治理有公司、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广园路建设公司、广州市西朗污水处理公司、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广东移动通信公司、广州城投资产管理公司、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电信广州研究院、广东阳茂高速公路公司、南沙电力公司、广东省广业轻化集团、广业环保集团、广东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及现在的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伊藤忠商事公司、广东爱立信科技公司、广州隧道开发公司、广东中烟工业公司、广东宝供物流储运集团、台山自来水公司、(原)住友银行广州分行、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公司等,都聘请他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他始终一丝不苟地为受聘公司办理众多的法律事务,为他们审查修改了无数合同和商业文件,为经营决策提供了大量的法律咨询意见。因此,他每天的工作异常繁忙,日程表排得十分紧凑。

 

对起草或审查、修改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协议、股权转让合同、中外合资合作合同、工程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公司章程、企业并购合同、债权债务重组合同等各类商务文件,苏博士更是广东律师界的权威人士。

 

 

 

 

 (三)

苏祖耀博士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他乐于为弱者说话,利用法律手段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他义无反顾的职责。

 

有一件小事至今令人难忘。广州有一个10岁的小女孩参加学校组织的夏令营活动,在深圳一食街内,被从砖墙上掉下的石块砸中左脚跟,当即昏迷过去。多次手术后小腿凹陷畸形,无法再穿皮鞋和裙子。于是,苏博士免费为小姑娘起诉索赔。但被告代理律师却不承认事发地点,拒绝赔偿。更想不到的是法官竟也认可被告的说法。作为律师,应该是很冷静的,但苏博士当时在法庭上气得一时喘不过气来。后来几经周折,他充分利用人证物证,引用最有说服力的法律条文,使对方无懈可击,最后终于为受害者打羸了官司,讨回了公道。

 

苏祖耀在工作中是出名的“拼命三郎”,每天像陀螺一样连轴转,他的同事形容他是一个干起活来不要命的人。一次,苏祖耀从广州开车到三水为一个公司数千万美元生产线进口合同谈判,事情办完后已是黄昏时间,其它同事都在三水歇息。但他为了另一个公司的收购项目,连夜开车回到广州将车停在机场后再搭飞机赶往揭阳。由于飞机误点,到达揭阳已是翌日凌晨两点。7点起床与日本和印尼客人会面,在揭阳工作一整天,当晚9时再乘机回到广州后又马上赶往三水。

 

不管是诉讼还是非诉案,他强调做律师最要紧的就是不要“输掉”职业操守。他办的案件,都会尽一切可能去发掘对当事人有利的因素,他认为,律师的责任是在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中理清头绪,去为当事人合法地争取权益或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实现公平正义。他业务精湛,是事务所里公认最勤奋的律师,办案的数量大、质量高,标的大,但收入的高低从不是首先考虑的因素,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责任感促使苏律师无论案件大小,事必躬亲。他常说,对律师来说,当事人的案件可能只是律师的案件之一,但对当事人来说,可能是影响深远甚至一辈子的事,当事人相信你才把案件交给你,必须认真负责。

 

作为博士律师,苏祖耀始终依靠娴熟的法律知识和正义的利剑,尽力为当事人寻找最大的权益。而不走别的门道,他的同窗很多在公检法部门工作,有的还担负着相当级别的领导,但苏祖耀从来没有动过找“后门”的念头。他认为,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专职律师还必须具备法律、经济、科技和外语等至少四方面的知识。法律服务是一种专业性工作,服务如果稍有不周,输赢就是转瞬之间的事情。

 

苏博士深知,律师又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行业,有了知识,还要有丰富的经验,才能够准确、快速、有效的找到案件的突破点。苏博士强调有了知识和经验还不够,还必须有责任心,做事用心是最重要的。不论什么事情,只有用了心,才能把事办得最好。

 

有家银行贷款200万美金给一家公司(A公司),由另一家公司(B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到期没能还贷,银行起诉A公司和B公司,A公司已无任何资产,意味着B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借债还钱,天经地义,B公司作为连带保证人,有担保协议,银行追索也多次确认。两公司认为反正都会输,都打算不出庭。B公司领导与苏祖耀共进午餐时,不经意讲起这个官司,经打听得知,A公司是B公司的股东,而且A公司借这200万美元就是用于B公司作股本。

 

于是,苏祖耀满怀信心地对B公司老板说:“你这官司不会输。”

 

苏祖耀根据“资本真实、资本充足、资本维持”的公司法基本原则和公司法的规定,不能用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违反者,担保合同无效。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除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当对债权人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银行说我并不知道A公司是B公司的股东,B公司的责任还是推不掉。

 

此时,注重运用打官司的技巧就非常重要了。开庭前,苏祖耀不作书面答辩,开庭后,他还故意说根据有关规定和银行业的审慎原则,银行应审查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法律资格,了解其股东结构、财务状况等,否则就是违规。银行代理律师为了证明银行不违规,说银行对贷款人和担保人已作了必要的审查,查看了营业执照、章程、成立的有关批文等。OK,这等于说,银行明知AB的股东。通过苏博士的据理力争,促使案情峰回路转,最后法院判决B公司只对A公司未能清偿的债务承担三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结果,B公司老板乐坏了。

 

由于经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有丰富的诉讼代理经验和良好的敬业精神,苏博士他们取得了杰出的成绩。《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先后五次刊登过经纶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胜诉的案件。此外其它的各种审判刊物,也大量地刊登了经纶律师事务所律师经办的成功案例。在全国司法界被称为目前最大行政案(涉及金额13亿元人民币)的广州市外经贸委与广州海龙王公司的行政纠纷案当中,经纶律师事务所作为政府的代理人参加了诉讼。

 

这些,都是苏博士带领他的优秀团队创出的经典之作。

 

“千万不要只有在发生问题后才想起律师”。这是苏祖耀博士经常说的一句话。他说:法律职业者各有其分工,法律教授教书育人,检察官主要从事公法领域,民事法官虽然是私法专家,但民事诉讼是不告不理,法官不能事前介入民众的民事活动。唯有律师渗入民商事活动的各层面、个阶段、各领域。法官需要高超的专业技能和公平正直之心,但法官是“运动员”发生争端并且自己无法解决时才作为裁判员介入,是对已发生的事实进行法律判断,而律师是比赛前的“教练”,是对未来的安排和预断,需就特定比赛根据己方“运动员”的意图和特点与对方“运动队”及教练在法律框架内制定比赛细则,细则既要合法、科学、详尽、可行,又要尽量对己方有利,还要说服对方接受,最好是能令对方发挥超高水准而己方还能大胜;既要防止双方“运动员”犯规,又要指导己方“运动员”如何取胜;既要了解己方又要了解对方;既要知过去又要洞悉未来。

 

律师不是诉讼的代名词,作为辩护人或代理人参与诉讼仅是律师的工作之一,在发达国家和地区,诉讼事务只是律师工作的一小部分,百分之七十以上是非诉讼事务。在我国,律师非诉业务的范围也正不断扩大,深度日渐提高。律师可干的事很多,在私法领域,至少可为当事人做七类事:

 

一是找法,为当事人将从事的或已从事的行为寻找法律依据。在实践中,能够将法律条文与具体民商事活动简单地对号入座的只是少数。在许多民商事活 动,尤其是重大的商事活动中,法律规范常常不是手到擒来,它常常是空缺或者是适用起来左右为难,它要求律师学养丰厚,精通法理,又需要经验丰富、融会贯通;在法律规范冲突时,按照法律适用的规则从整体法律秩序中获取法律案。

 

二是释法,对相关的法律规范“咀嚼其章句,玩味其技巧,消化其原理”,将晦涩难懂的法律告知和解释给当事人明白。如果法律条文模棱两可或者模糊不清,须从立法目的、立法背景、法律体系、法理、案例、习惯及联系具体情况去解释其涵义。正如荀子所说“不知法之义而正法之数,虽博每临事必乱”。

 

三是预警,告知当事人将要做的事是否合法,应注意什么事项,如何防范风险;如果不合法,是否有其它方法可替代。

 

四是主张,在民商事活动或争议的调解、仲裁、诉讼中,代表当事人提出权利主张和要求,去争取和保护当事人的权利。

 

五是反驳,在谈判、仲裁、诉讼或生活中,对对方的主张或要求进行反驳、辩解,推翻对方的主张,从而保护当事人。

 

六是协调,在民商事活动中,有律师的参与,当事人的私法自治能力必然大大提高,各方清楚游戏的规则,了解各方在各个阶段的权利义务,会大大提高缔约成功率,降低合同不成立和违约的比例,交易必多。律师的专业性使律师在社会中形成了一定的公信力及亲和力,这种公信力与亲和力有助于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冲突,减少社会交往的磨擦,促进资源有效配置与利用,促进人际间的相互合作。

 

七是设计,为达到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设计和安排多种法律方式、方法、步骤和途径,比较出其中最适合当事人者并起草好所有文件。

 

妙哉!

 

 

身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的苏祖耀博士,因其在法学领域具有较高的造诣和在律师业务上的丰富经验,在广东律师界享有很高的声誉,他常被各地的高校、企业和有关法律机构邀请前去授课。那是19988月初一个闷热的下午,广州多家报刊的政法线记者曾和广州隧道开发公司的员工们一起,听了他的一堂培训课。在那里,苏祖耀被待为座上宾,是所有员工心中的“苏老师”。正是这种被尊重的感觉让苏祖耀乐此不疲。19981125日至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苏博士为广州市两级法院数百名法官讲授《公司法》。这十几年来,他多次为外省和外市律师培训授课,几乎每年为广州市和全省律师上岗培训授课。

 

“有时候做律师做久了,可能也会麻木。这时候我就提醒自己不要忘记做人的本分。我认为,不会感动,法律再公正也失去了意义。”这是苏博士发出的肺腑之言。他强调做事首先是应学会做人。他撰写文章,认为“律师不是也不能是商人”,“维护社会正义和法律尊严的神圣使命决定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将社会正义优先于经济利益,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尊严为根本要求,从而推动国家法制秩序的完善”。

 

苏博士在工作之余,还刻苦钻究法学理论和业务知识,近年来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了大量的学术论文和专著,收获甚丰。先后出版了《公司法128问》(1994年,暨南大学出版社)、《现代证券法律与实务》(1995年,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与人合著)、《现代公司董事法律制度》(1995年,广州出版社)、《合同法案例与评析》(2004年,中山大学出版社,主编,该书用于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3))等著作,其中《现代公司董事法律制度》是中国第一部较系统研究董事法律问题的专著,被专家认为“是属于开拓性的,在很大程度上填补了国内这方面的空白。”近年发表的专业论主要有《以BOT方式投资公用事业的若干法律问题》、《善用契约性机制保护有限公司小股东权益》、《项目招标中标人与项目公司法律关系的构建》、《律师应高举诚信的大旗》、《私法自治与和谐社会—兼谈律师非诉业务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如何制定个性化公司章程》、《担保债权人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审查义务异议》等等,每一篇论文都颇有见地。因而,人们都称他为学者型的大律师。

 

苏祖耀是个有原则、有激情的人。他开车,宁愿绕上一大圈也不逆行抄近路。助手送来的资料,哪怕只有一个标点用错了,也必须重新打印一份。给他拍照,他坚持要打上领带以保持职业形象。他说:“是一个律师不难,象一个律师不易。”

 

 

苏祖耀深深地眷恋着自己的故乡,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他始终不忘为家乡信宜的建设鼓与呼。

 

苏祖耀是个闲不住的人,他有一副同情人、关心人、帮助人的热心肠。他到广州工作后也一直关心故乡的建设和发展,尽自己之力,为家乡的经济文化事业牵线搭桥。作为广东省律师界的知名人士,他广交朋友、联络乡亲,积极参加广州地区信宜经济科技促进会的工作,先后出任促进会顾问和副会长职务,并为促进会购买办公楼捐款2万多元。近几年来,他积极为信宜的两个文明建设出谋献策,热心为信宜的企业发展及乡亲提供法律援助。

 

家乡信宜怀乡镇云罗村的小河,每逢下雨便发洪涝,村民和学生必须等洪涝退后才能过河,极不方便。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旬,苏祖耀捐款2万元修了一座3米宽的能通汽车的钢筋混凝土桥。乡亲们亲切地称之为“博士桥”。那时,他的事业刚起步,还不富裕。可见其赤子之心!

 

20059月,当家乡信宜要兴建铁路的消息传来,苏祖耀无比高兴,在信宜市组织的铁路建设推介会上,他带头捐献5000元。

 

苏祖耀还热心地为家乡建校、修公路、市区一河两岸工程捐款。为了宣传信宜和发展旅游事业,他提供2万元资金,支持发行了信宜第一套名信片《玉都风情》。家乡信宜市设立高考奖教奖学基金,他热烈响应和支持,慷慨为该基金捐款2万元。信宜中学举办90年校庆活动,他又热心捐款数千元。2010年,信宜9.21 水灾捐款1万元,前两年为怀乡教育基金捐款3万,为怀乡云罗学校捐款2万,2016年,信宜中学举办100年校庆活动,他再次捐款3万元……

 

多年前,苏祖耀和他的同事们一直资助着广西百色的32位贫困学生,为他们解决从小学至高中的学费。

 

这一次次捐款、热心公益事业的义举,深深地感动着故乡的父老乡亲!

 

奉献爱心,是苏祖耀博士的一条人生准则。

 

广东省人事厅主办的《广东人事》杂志, 200310月号毫不犹豫地选择苏祖耀博士为封面人物。

 

这是一种荣耀。

 

2007年信宜乡亲新春茶话上,苏博士代表知识分子讲话,他以法律专家的角度,从五个方面阐述、介定了“信宜人”的概念。这有利于广泛团结信宜同胞,使与会的乡亲们都为自己成为一个信宜人而感到自豪。

 

2010年,信宜钱排镇发生重大水灾及矿坝溃堤事故,给当地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当地群众向事故责任方紫金矿业提起诉讼。苏祖耀博士被司法厅指定为该系列案件的专家顾问。苏博士运用娴熟的法律知识指导信宜当事乡亲和代理律师,最终打嬴了这系列官司。为家乡人民作出了贡献。

 

2006812日,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信宜市在信宜中学隆重举行2006年高考奖教奖学颁奖大会,一大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优秀教师受到了高考奖教奖学基金会的奖励。苏祖耀博士在现场五千名师生热切的期盼中即席作了题为《用汗水和智慧铸就理想》的精彩发言,他以一位慈祥师兄的身份,勉励信宜中学的弟子们第一要立大志,第二要勤奋,第三要有毅力,第四要有好的方法,第五要有爱心和责任感。此时此刻,他的谆谆教诲,他的辉煌成就,他的富有激励性的浓浓乡音,感动着现场的莘莘学子热泪盈眶,热烈的掌声一次又一次响起……

 

为什么不?!

看吧,站在讲台上的苏博士,就象一面旗帜,就象一支号角,就象一支登山队的领头人,召唤着更多奋发向上的学子们向科学的高峰攀登!激励着更多的信宜人冲出山门,走向理想的彼岸!

 

是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苏祖耀从信宜中学出发,冲出云开大山,经过30多年持之以恒的追求和努力拼搏,成为博士、教授,成为广东律师界的知名专家,成为巍巍云开一骄子!

 

我们更衷心地希望,在新的历史时期,从云开大山走出更多的博士、专家、教授!愿更多的信宜人成为巍巍云开一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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