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力盛悦广场商铺买卖合同纠纷之刘汉桢逾期办证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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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律师最近办理的委托人富力盛悦广场商铺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刘汉桢、广州市隆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荔湾区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法院判决解除购房人与刘汉桢间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刘汉桢返还购房人房款、税款、律师费、公证费等并支付购房人相应利息, 荔湾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广州市隆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对方不服已提出上诉。

      逾期办证是开发商常见的违约情形之一,如果开发商逾期办证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又有相应的约定,购房者应尽快主张权利,避免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了胜诉权。要求支付延期办证违约金的请求,属债权请求权,适用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此外,购房者也可视情况提出解除合同的诉请。

      律师建议:对于出卖人拒不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行为,购房人不管是要求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还是要提出解除合同的诉求,均应注意保存相关凭证和证据,并及时委托房产专业律师处理,以免错过最佳处理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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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请拨电话13926122510 ,雷律师执业于广州知名律所,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