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德琴与广州市跃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裁定书

(2016)粤01执1791号

申请执行人:田德琴,女,1939年5月3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
被执行人:广州市跃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塘口天虹花园**栋**楼。
法定代表人:陈克宇。

本案指定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执行。
二、指定执行文书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送达当事人。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饶田田
审 判 员 冯赛霞

代理审判员 冯匡华
书 记 员 黄定坤

201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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