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二手楼按揭”借款的条件
1、 借款人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中国公民或在中国大陆具有有效留居证件的境外、外国公民;
2、 借款人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3、 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产作为贷款的抵押物;
4、 所购房屋的产权明晰,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
5、 在贷款银行开立专用活期储蓄存折或信用卡;
6、 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
7、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还应符合个人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的有关规定。
二、 买卖双方需向银行提交的资料
(一)、买方人提交的资料:
1、合法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正本及复印件6份;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正本或未婚证明及复印件2份;
3、近三个月来收入情况证明(如单位收入证明、存款证明、有价证券及其他收入证明);
4、已婚的,须提供配偶同意抵押声明书原件2份;
5、供楼存款存折复印件1份。
(二)、卖房人提交的资料:
1、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及复印件6份;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正本或未婚证明及复印件2份;
3、已婚的,须提供配偶同意售房声明书原件2份;
4、拟卖商品房的产权证明文件的正本及复印件2份;
5、如房屋已出租,须提供租户同意搬迁的证明资料;
6、收款存折复印件1份;
7、房改房、解困房、转按等需补充的资料;
8、首期款证明(或定期存单)
三、特别说明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须补充提交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或公积金汇储单原件1份。
(二)、“房改房”,卖方须补充提交:
1、上市核准表(原单位加具意见并盖公章);
2、公有住房上市缴款表;
3、公有住房购房协议书;
4、缴款明细表,购房款收据或发票,补差价、换购收据或发票;
5、户口簿;
6、卖方中已婚人士须提供配偶身份证。
(三)、解困房(安居房),卖方须补充提交:解困购房协议或解困购房合同原件1份(自购房协议或合同签订之日起满5年)。
(四)、“按揭转按揭”,卖方须补充提交:借款合同及还款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