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甲方:广东律师事务所
乙方:
双方同意以共同经营为原则,经协商签订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协议中各项条款。
一、 合作期限
经双方协商,合作期为 合作项目完成为止。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续约通知,否则协议到期后将自行终止。
二、 合作方式
甲乙选择通过分工进行合作。合作主要内容包括:
1、
2、
3、
4、
5、
三、双方义务与权利
(一) 甲方在本协议规定期限内甲方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负责案件代理的执行工作。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终止代理工作。
(二) 甲方权利
1、 甲方从律师代理费用中提成%作为报酬。
2、 甲方的旅差费用及前期代理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垫付。
(三) 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履行如下义务
1、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案件的资料,负责当事人的联络工作
3、其他:
(四)乙方权利
1、乙方从代理费用中提成%
3、 其他
四、免责条款
1、 乙方应对自己提供的信息负责,因履行合同的纠纷由双方协商;
2、 不可抗力导致的责任,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协议生效与终止
1、 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2、 协议中止:本协议遇下列情况发生时可由任何一方中止
1) 任何一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 任何一方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对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七、争议处理
1、 本协议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2、 协商未果最终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甲方:广东律师事务所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