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劳动仲裁案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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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目前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如果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要达到既不用提前通知劳动者也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目的,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你们反映的情况看,目前贵公司的两单案子只能想办法去套用上述情形(二)——即我们的举证工作始终要围绕这一核心来进行,具体而言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证明贵司有自己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提供贵司的规章制度)

    2、证明贵司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是经过民主程序通过的、内容合法并且有经过公示,两劳动者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是知晓的;(安排员工出具书面证言,证明内容是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是经过民主程序通过的并且有在公司总部及办事处张贴公布过)

3、证明两劳动者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违反了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除了你们已经提供的谢某匿名发送诽谤公司领导、挑拨员工和企业之间的关系的邮件外,希望能提供更多的证据,比如上次你们说的公司进行某项工作安排,两劳动者要求下属不予配合的证据,包括手机短信或者邮件以及员工证言;还有公司领导已对其曾经警告的证据,等等,目前规章制度中可用条款包括22.1.1、24条之24.8、24.9、24.10、24.11,合同可用条款为10.3、10.410.6以及13.1等)。

除了上述(二)之外,贵司在给两劳动者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中关于工作业绩未达公司要求也是解除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理由。这需要贵司尽快提供年会记录,尤其要提供未完成任务者公司可以无条件解聘的规定,这样我们还可以套用双方合同第10.6的规定。

就两案整体而言,我们的重点还是要放在证明二人有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关于对两位劳动者应付未付的费用(如工资、奖金、销售提成、带薪年假等),请贵司先行核算,并告知核算方法和结果。

wein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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