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广州离婚律师)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追加申请人的前夫为原告诉申请人欠款纠纷一案的共同被告.
申请理由:
878诉申请人欠款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2009)天法民二初字第号,涉案债务为申请人与876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因此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的规定.
申请人请求贵院将追加876为本案的被告,恳请予以准许。
此致
天河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0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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