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 所 证 明
我所律师,律师执业证号:0。现由于其个人申请,我所同意其转至广东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与我所的财务已经结清,在我所执业期间没有发现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
律师在本所承办的案件,已经结案的,案件档案已全部交由我所保存。尚未结案的案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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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未结案件,已经征询委托人的意见。
等委托人决定由 律师带至 律师事务所继续办理,相关档案材料也一同转至 律师事务所,并与我所就该案解除了委托关系。
特此证明
广东 律师事务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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