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020) 传真:(020)
乙方:
甲方拟(已)进行 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的基本要求:
第二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包括下列第 项:(由双方在签约时选定一项或一项以上
服务内容)
□解答拟(已)进行的项目(下称“本项目”)的法律咨询;
□代办 房地产抵押手续;
□应甲方要求,参与同相关部门和相对方的磋商、谈判,审查甲方与其他当事方的合同,维护甲方利益;
□起草、审查或者修改因本项目而需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对存在问题的相关条款、内容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对本项目涉及到的(如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等事项进行规范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对本项目涉及的行政规章、行政规范的实施,提出法律意见;
□对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事实进行尽职调查;
□审核甲方提供的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依据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双方根据本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情况商定修改、增加的服务内容。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为有能力从事此专项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二)乙方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本购房项目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 律师助理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上述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三)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尽最大努力争
取和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四)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但因甲方原因及除乙方以外的其他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按时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不负责任。
(五)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根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规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给予合理的工作时间;
(二)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三)甲方指定 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法律顾问;
(四)甲方有权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考虑或者未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法律顾问费、工作费用
法律顾问费即律师费: ;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工作费用如调查费用、谈判所支出的交通费等,及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法律顾问费、工作费用支付方式: .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不能令甲方满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乙方已经开始工作的,不退回所收费用;尚未开始工作的,所收费用扣除税费后退回。
(三)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甲方、其他中介机构或者主管部门等原因造成乙方律师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甲方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导致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出现错误或者遗漏,并导致乙方或者乙方律师受到处罚或者导致第三人向乙方追偿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项目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完成本项目的定义:
甲方: 乙方:广东律师事务所
代表: 代表:
年 月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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