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刑字[ ]第 号
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九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现指派我所 律师前往你处办理 与涉嫌 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的会见事宜 ,请予支持。
特此函告。
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章)
2013年 月 日
(介绍信有效期截至2013 年月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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