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合伙清算协议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合同纠纷3,333字数 1009阅读模式

民事起诉状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1、 依法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合伙财产共计¥1020000元;

2、 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被告张是在广州市花山镇汇江水产批发市场从事水产品批发的个体户,原告自2007年开始陆续向被告供应水产品。但被告经常拖欠原告的货款,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告拖欠原告的货款越来越多,至2007年底止,被告总计拖欠原告货款达六十余万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欠款,但被告总是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推辞不付。后来被告提出一个偿还货款的解决方案,即双方合伙经营水产品,被告向原告提出与其一起合伙,共同经营被告正在经营的花山镇汇江水产批发市场五水产档口,双方五五分成,原告的货款抵作合伙出资。原告考虑到被告长期拖欠巨额货款,不得已同意了这个合伙方案。但在合伙过程当中,被告极不诚实,有一次,向原告谎称,上海的一个客户投诉说产档口发给其的水产品有好多是死的,要求扣除货款共计人民币六十多万元,被告既不通知原告,也未与原告协商一致,即直接扣除了六十多万元货款,因此导致双方合伙亏损数十万元。原告获悉后,难以置信,随即进行了调查,发现上海的客户并未扣除这么多货款,是被告欺骗了原告,以便私吞合伙经营的货款。本来,原告对被告就不了解,并未打算与被告合伙经营的,是因为被告长期拖欠货款才被迫与其合伙经营水产档口,加之,被告上述极不诚实的行为,原告对被告彻底失去了信任,因此向被告提出退伙的要求,被告自知理亏,同意原告退伙。但被告一直不愿清算,原告多次提出要求尽快结算合伙财产,但被告一拖再拖。最后经双方结算,原告应分得合伙财产共计¥1020000元。但被告一直不愿出具书面的结算凭据或欠条,并威胁原告称,如果原告不同意其提出的分期付款条件,就不同意结算即算账,原告因此,被迫签下了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双方同意散伙,被告方应支付原告合伙财产共计¥1020000元,2008年9月还款10万元,2008年11月份起每月还款五万元,直至还清为止。但协议签订后,被告并未按协议约定还款。

原告认为,一方面,上述协议中,关于双方就解除合伙协议并就合伙期间经营所作的结算,是原告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同时也是事实。但对于被告提出要求分期还款的要求,并非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是在被告的威胁之下,被迫签订的。被告当时一再威胁原告,如果不同意其提出的分期还款要求,就不同意结算。另一方面,协议签订后,被告也未遵守协议约定,未履行还款协议。尤其是,被告已债台高筑,随时可能会失去还债能力。因此,原告认为,双方退伙时,经双方结算,原告应分得合伙财产共计¥1020000元,因此,原告有权要求被告一次性偿还上述款项。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明显构成了严重违约,也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特提起诉讼,恳请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wein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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