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及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成功联合举办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研讨会

   2013年4月11日下午,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及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在维多利广场A座31楼举办了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法学金融法学研究会高级顾问蔡海宁主持,并邀请了广东省内多间融资租赁企业总经理、风险总监、法务负责人出席,本次研讨会有广东汇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东蓝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东瑞银资租赁有限公司、广东资雨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东信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量通租赁有限公司等十几位企业代表及本所律师约30余人参加。
  本次研讨会由融资租赁法律专家、一级律师蔡海宁主讲。主要围绕《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存在争议的条文进行研读和分析,并就《征求意见稿》提出的修改意见公开征求参会的融资租赁企业意见。
   研讨会上气氛热烈,融资租赁企业代表针对《征求意见稿》的争议点如租赁物范围(第三条)、是否限制出租人经营资格(第四条)、融资租赁物登记制度等踊跃提出修改建议,参会的律师代表也从法律的公平性,合同法的本意等方面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并形成较为统一的修改意见稿。会后,大家一致认为此次讨论收获很大,并希望本次研讨会旨于集众志,聚合力,发出广东同业的声音,把征询意见汇总报给最高院,确实解决融资租赁公司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保障租赁各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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