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审理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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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事项
关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11)穗荔法民三初字第01318号“李诉陈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因证人出国无法按期出庭,请求人民法院延期审理。
事实与理由
李诉陈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业已立案受理,并定于2011年9月22日开庭审理。现因证人出国,具体回国日期暂无法确定,故无法按期参加开庭审理;且本案中证人出庭作证对本案至关重要,其不出庭不便查明事情真相。为保障证人出庭参加诉讼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第1款之规定,特请求人民法院推延本案开庭审理日期。
此致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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