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样的提问,雷律师很无奈,但都会耐心地引导公众,向其询问几个问题:
第一,什么时间因为什么事情借钱?
第二,借钱时款项是如何交付的?
第三,借款时,双方是否有书面借据?
第四,对方因为什么原因不还?
大多数情况下,只有这几个问题引导咨询者回答完毕之后,才会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一般认为主要的解决方法有:
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
2、对方有归还诚意,但限于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基于诉讼时效的考虑应当尽快安排起诉事宜;
3、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
4、无法判断对方是否有归还诚意,也无法判断是否有偿还能力,建议采用适当的方式施加压力,迫使对方做出反应,以便正确判断上述情形,并按照1-3项方法进行。
尽管如此,但是限于不同案件有着不同的具体情况,处理方法与证据的细节把握上会有差异,而每个案件的成败往往决定于细节的把握。 雷律师认为,一个好的律师应当是能对案件每一个细微情节有着很好的控制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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