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书
委托人:
受托人:
我()是坐落在广州市机场西路302房的房屋产权人及其土地使用权人,现我委托黄为我()的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在代理期限(2009年1月19日至2011年1月19日)内,办理如下事项:
一、办理上述房产的银行按揭手续;
二、办理上述房产的提前还贷及涂销抵押手续;
三、办理上述房屋的交易过户手续;
四、办理上述房屋交付手续;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 托 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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