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构成条件及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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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侵占罪辩护律师

 

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 刑事法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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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委托律师须知:

1、委托人必须与犯罪嫌疑人系直系亲属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其他人不能为其聘请律师。

2、委托人须提供亲属如下材料: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或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人聘请律师,应仔细查看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件,以防上当受骗。

4、委托人聘请律师,应聘请在专业、经验丰富的律师。

 

【侵占罪相关法律法规】

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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