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上海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2013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本合同所称的网络交易平台,是指由依法注册登记的网络运营交易平台。
三、本合同所称的网上店铺,是指由网络交易平台运营的能够让用户浏览、购买、支付并完成交易的店铺。
四、本合同所称的顾客,是指在网络交易平台注册并在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家销售的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消费者。
五、本合同所称的商家,是指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向顾客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当事人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合同文本自2014年1月1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合同编号:
上海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服务合同
(2013版)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网上店铺经营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服务的特点,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要求
甲方提供 网络交易平台,乙方在甲方提供的网络交易平台上向顾客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包括在网络交易平台中为甲方提供独立的网上店铺,及在后台为乙方提供支持其进行商品销售、促销、结算、配送等操作的软件系统。
甲方为乙方提供增值服务(请在选择项下打勾):
□ 商品仓储服务
□ 商品配送服务
□ 网络营销服务
□ 网上店铺运营培训
□ 网上店铺装修服务
□ 短信提醒服务
□ 资质审核服务
□ 其他增值服务 。
乙方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甲方提供的增值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第二条 合同成立和生效
本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时间为(请在选择项下打勾):
□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 本合同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成立并生效:
1.乙方点击确认并接受本合同全部内容;
2.乙方通过其银行账户向甲方银行账户全额支付保证金且经甲方认可;
3.甲方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生效后,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平台使用费及第六条约定的保证金。
□其他: 。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果双方续签新的上海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服务合同,则本合同自新的上海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服务合同生效之前一日自动失效。
第四条 服务费用
基础服务年费 。
销售服务费 。
增值服务费 。
第五条 支付方式
。
第六条 保证金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乙方需缴付 保证金。如遇消费者投诉的,且符合下述四种条件之一的,甲方可先行赔付,合同终止时,甲方需将保证金余额返还乙方:
1.商品或服务出现质量问题;
2.商品或服务与宣传不符;
3.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其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4.其他 。
第七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维护网络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保障交易数据的安全、可靠,按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乙方提供服务。
2.甲方有权查阅或审查乙方的注册资料、信息发布及商品或服务交易行为。
3.乙方如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违反本合同约定发布违规信息的,甲方有权删除乙方发布的违规信息。
4.乙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具备在甲方网络交易平台商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主体资格,在交易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
5.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向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文件,证明其在甲方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的商品属合法经营:
(1)主体资格证书: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授权书: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授权、品牌授权、专利授权等;
(3)特定行业资质:乙方经营的商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具备的行业资质证书。
6.乙方应对其注册资料、信息发布及商品或服务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不得侵害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7.乙方完成注册流程后将获得甲方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乙方应妥善保管其用户名及密码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并对利用该用户名和密码所进行的活动负责。
8.乙方保证其将按照有关规定出售商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对其出售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并提供发票或相关的销售凭证,保证其遵守甲方的售后服务规定。
9.其他 。
第八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都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对方的商业秘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信息及交易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对其出售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协商解决不成,可选择下述方式之一予以解决:
□ 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项下所有的费用和金额均以人民币计算。就本合同项下合作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各自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作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具体见首页,请注意《民法典》等法律规范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