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产买卖中介合同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填写说明
1、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存量房买卖的中介活动。
2、当事人订立合同前,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3、本合同一律用钢笔、毛笔填写,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本合同不得翻印。
合同编号:
天津市房产买卖中介合同
委托人(甲方):
(个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中介服务内容
双方约定,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居间活动。
1、房产出卖;2、房产购买。
房屋坐落 ,位于外环线以 ,产别 ,结构 ,用途 ,建筑面积 平方米,建筑层数为 ,所在层 。
权属证书号 ,所有权人 ;房屋为共有的,其他共有权人 ,共有权证号 ,共有方式 ,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见附件一。
土地使用面积 平方米,土地类型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双方实地查勘,房产实物状况及相关设施,符合双方约定。
房屋相关设施及平面图见附件二,房屋抵押、租赁情况见附件三。
第三条 房产价款、其他价款
房产价款为 元(币种: ),计 (大写),其他价款为 元(币种: ),计 (大写)。
第四条 中介服务期限
双方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中介服务期限自 起,至 止,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中介服务报酬的计算方法及金额:
2、付款方式、时间及条件:
3、甲方应支付的其他费用(须注明具体缴纳金额或计算方式):
第六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有效证件或资料(注明为原件还是复印件):
2、双方约定,甲方负有下列义务:
3、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产出卖的,应如实告知乙方房产相关情况,提供房屋平面图(附件二)。
第七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证件或资料(注明为原件还是复印件):
2、双方约定,乙方负有下列义务:
3、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产购买的,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房产相关情况,提供房屋平面图(附件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报酬的,甲方应按约定服务报酬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合同生效后,乙方未按约定完成或全部完成中介业务的,乙方应按约定服务报酬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其他约定: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合同(附件四)。
附件一至附件四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订立之日起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
乙方: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一:房产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
附件二:房产相关设施及房屋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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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补充合同
(作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具体见首页,请注意《民法典》等法律规范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