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二手车委托出售合同
(示 范 文 本)
(JF-2010-7-5)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委托出售人,是指二手车的所有人。
本合同所称的受托人,是指受二手车所有人的委托,售卖二手车的当事人。
三、委托出售人必须拥有出售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属国有资产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评估,并持有本单位或上级单位出具的资产处理证明。
委托出售人应向受托人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海关监管、交纳税费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受托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仔细了解、查验二手车的车况、有关车辆的证明文件及了解各项服务内容等。
四、本合同有关条款下均有空白项,供当事人自行约定。
五、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10年 月 日起使用。
委托出售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 托 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
为完成二手车出售事项,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当事人及委托出售车辆情况
(一)甲方基本情况:
1.单位代码证号 □□□□□□□□—□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二)乙方基本情况:
单位代码证号 □□□□□□□□□ 法定代表人
执业经纪人 执业经纪人证书号□□□□□□□□□
执业经纪人身份证号 □□□□□□□□□□□□□□□□□□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三条 车辆委托出售价格
本车委托出售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 等款项。
委托出售车辆自售出之日起 日,乙方应将价款交付甲方。
第四条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委托期限届满,甲方可以继续委托。
第五条 委托期限
(一)车辆售卖完成前,选择以下第( )项方式使用和保管:
1.继续由甲方使用和保管;
2.交由乙方使用和保管;
3.交由他方代为保管(车辆应存放于丙方指定地点
,并由他方和甲、乙双方查验认可)。
(二)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付 方(作好签收手续)。
(三)
第六条 佣金数额、支付期限、方式
本车成交的佣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按佣金的 %支付给乙方,售卖完成之日起 日内付清余款。
支付方式:现金□/转帐□。
第七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出售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和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应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海关监管、交纳税费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经纪执业证书等有关证件,收取委托方的各项款项后应分别出具收款凭证。
(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委托;并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乙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等手段促成交易。
(四)双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类证明、证件并确保真实有效。
(五)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委托车辆未出卖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返还定金。
(六)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应按延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 元。
(二)违反本合同,甲方延期交付的应按延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 元。
(三)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无条件接受退回的车辆并退回乙方全部价款,并赔偿相应损失。
(四)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三)、(四)、(五)款,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违约的返还已收取的佣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五)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它
1.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2.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 办 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拍卖师(签名):
拍卖师证书号:
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件:
车辆基本情况表
车辆牌号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颜 色
初次登记日期 登记证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行使里程 km 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
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 年 月 排放标准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 (征税、免税)。
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 年 月
车辆保险险种
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配 置
其他委托事项
(作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具体见首页,请注意《民法典》等法律规范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