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F-2012-0101 ]
江苏省美容美发健身行业预付费式消费合同
示范文本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苏省美发美容协会 制定
江苏省美容美发健身行业预付费式消费合同
甲方(消费者):
乙方(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预付费式消费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消费卡的类别
1、消费卡名称:
□本卡为无记名卡。
□本卡为记名卡,持卡人:
2、消费项目:
3、有效期
□本卡无有效期。
□本卡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使用门店范围
□限本店使用,地址:
□各连锁门店通用。
5、本卡 □能 □不能 与店内其他优惠促销活动同时使用。
6、本卡 □能 □不能 自由转让。
第二条 金额及支付方式
1、卡面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2、优惠幅度:
3、实际收费:人民币(大写) (¥ 元)。
4、本卡为计次卡,共可消费 次。
5、甲乙双方签约时,甲方一次性付款。甲方付清款项后,乙方开具售卡凭证。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售卡时应向甲方详细说明消费卡的类别、费用和使用方式。
2、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消费卡时的安全、方便、畅通。
3、甲方消费卡内余额不足支付当次消费,可以现金补足,并一次性享受原折扣。
4、甲方在有效期内未使用完卡内金额的,可向乙方要求延期,双方可协商重新约定使用期限、优惠幅度等内容。
5、甲方消费卡(为记名卡)遗失的,应由甲方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时向乙方挂失,乙方应为甲方补办新卡。因甲方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更换新卡的工本费为 元。无记名卡不可挂失。
6、因甲方原因导致消费卡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甲方可持旧卡向乙方办理换卡手续。更换新卡的工本费为 元。因乙方原因导致消费卡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更换新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关闭、转让、合并、搬迁原因变更消费卡使用的,应于30日前告知消费者,并征得消费者同意,消费者不同意的有权退卡;因乙方其它原因终止消费卡使用的,应妥善做好退卡工作。乙方应当选择以下一种标准在扣除已消费金额后,一次性退还卡内余额:
□ 双方约定消费者享受单次服务价格优惠的,已消费金额应当按照约定的优惠价格计算。
□ 双方约定消费者享受明确的赠送金额或服务项目的,单次服务价格的优惠折扣率为:(预付费用总额∕赠送金额或赠送服务的折算金额﹢预付费用总额)×100﹪。
□ 双方约定消费者在有效期内不限次享受服务的,已消费金额计算方式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天数∕有效期限内天数)×100﹪×预付费用总额。
2、因甲方原因退卡的,双方按以下方式处理:
□ 按甲方购买时支付的实际费用减去在此之前按原价计算的消费额,退还卡内余额。
□ 按甲方购买时支付的实际费用减去享受原优惠幅度后的消费额,退还卡内余额,甲方承担退卡手续费 元 。
3、其他违约责任
第五条 其他约定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未果的,可向当地美发美容协会、消费者协会、工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 1、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则
1、本合同条款适用乙方现在使用的预付费消费卡,如消费卡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冲突,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地址: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作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具体见首页,请注意《民法典》等法律规范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