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f29-2002-001
市场物业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
市场物业管理者(甲方): 签订地点:
市场物业使用者(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为了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保障市场有序运行, 共同创造繁荣、兴旺、规范的市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订立
本合同, 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物业名称 提供给乙方使用,甲方实行物业市场 经营管理。
第二条 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市场物业基础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 号。
第四条 乙方物业类型(房屋、柜台、摊位)
楼层 间数 使用面积 用途
第五条 市场物业管理费用缴纳方及期限
1、水费: 缴纳方式 期限 金额
2、电费: 缴纳方式 期限 金额
3、卫生费: 缴纳方式 期限 金额
4、保安费: 缴纳方式 期限 金额
5、其他费用:缴纳方式 期限 金额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 制订、监督市场物业经营管理规定;
2、 组织市场经营者学习法律、法规、规章, 增强经营者守法意识, 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3、 监督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4、 收集、公布市场消息;
5、 在市场内设立受理消费者投诉点、电话, 及时协助有关部门解决纠纷;
6、 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及其他必要的设施和服务;
7、 建立切实可行防火、防盗、卫生、治安等措施和制度, 确保市场安全有序;
8、 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市场活动;
9、监督乙方遵守交易规则,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行为, 有权提请有关行政 主管部门处理。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在市场内从事经营, 必须办理工商注册手续, 按核准经营范围悬证经营, 不准擅自变更企 业名称、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2、进入市场经营, 必须服从市场统一管理, 遵守市场有关规定和制度, 规范经营行为;
3、经营时, 在经营场所明显处有公示标志;
4、依法经营、诚信守约、出售商品明码标价, 向购买者提供有效票据;
5、使用租赁经营的不得擅自转让、转租他人使用, 也不得变买或作抵押品;
6、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和公约, 不得擅自乱用乱接电器和线路, 切实 做好市场安全防范工作,
负责正常自然损坏的维修、养护。
7、不以任何借口在市场内搭盖房屋、棚披, 影响市容, 不擅自在地面、墙壁挖坑打洞, 破坏 建筑结构或改变使用物业性质,
如需改变营业用房产权、性质、用途, 必须经甲方同意, 办理手 续。
第八条 市场经营者在合同生效之日 内向甲方缴纳市场物业管理费 押金, 此合 同期满退回乙方。
第九条 物业所有者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他人, 应当重新订立本合同。
第十条 物业所有者出卖物业, 须在3 个月前通知物业使用人, 在同等条件下物业使用人有 优无购买权。
第十一条 物业使用人转移、转让物业给第三人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办理相关注销、 终止手续。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应承担 元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应承担 元违约金;
3、乙方未按时缴纳各项市场物业管理费,应承担 元违约金: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也可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双方协商一致,补充
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 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 合同双方各执 份, 交鉴证机关 份备案。
市场物业管理者: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编: |
市场物业管理者: 住所: 法宝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编: |
鉴证意见: |
鉴证机关(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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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年 月 日 |
监制部门: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单位: 安徽省行政管理局印刷厂
(作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具体见首页,请注意《民法典》等法律规范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