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重庆市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注册号或证件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代理方):
注册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事项
甲方拟就以下 件商标委托乙方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
序号 |
商标名称 (粘贴商标标识) |
类别 |
商品/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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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 甲方应就本合同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含商标局规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 元)。
2. 代理费用支付方式(请在选择项前打“√”):
□ 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
□ 在 年 月 日之前,甲方一次性付清。
□ 其他: 。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商标注册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合法。
2. 甲方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将变更情况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 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和咨询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4. 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获得本合同委托事项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为甲方商标代理承办人,期间如乙方变更商标代理承办人,应当通知甲方。
2.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对上述委托事项的有关内容、资料和信息负有保管和保守秘密的义务,除已公开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因泄露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资料和按照合同约定的款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商标局提交申请材料。
4. 乙方应对甲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查询,并根据查询结果客观、如实地告知委托代理事项的程序及风险。
5.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向甲方通报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在收到商标局相关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转达甲方,并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商标局提交甲方委托的注册申请资料的,应退还所收取的费用,并按代理费的 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2.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支付各项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支付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项所需文件、信息,或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形,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4.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保密、风险告知、转达法律文件等义务,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5. 其他: 。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决(请在选择项前打“√”)
□ 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代理事项完成后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作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具体见首页,请注意《民法典》等法律规范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