宕昌县人民法院
民事一审判决书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2021)甘1223民初1329号
原告:翟某某,男,汉族,住甘肃省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
被告:李某某,女,汉族,住甘肃省宕昌县哈达铺镇。
审判员赵勇
书记员余江玮
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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