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1、梁某1、周某1容留他人吸毒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案例674字数 56阅读模式

常宁市人民法院

刑事一审判决书

案由:容留他人吸毒罪

(2021)湘0482刑初117号

2021-05-18

(本文来自于公开网络,相关人员如有异议可以短信联系我们删除)

weinxin
我的微信
               扫码加微信咨询
法律咨询请拨电话13926122510 ,雷律师执业于广州知名律所,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