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丈夫结婚后杳无音信,女方请求法院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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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美籍丈夫结婚后杳无音信,女方以“感情破裂”为由,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案例描述】
2001年1月15日,陈女士与惊人介绍的美籍华人李先生二人到北京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李先生即返回美国,自此音信全无。陈女士多方打听,始终未再能与李先生取得联系。无奈之下,陈女士与2008年12月将李先生起诉至法院请求离婚。通过《人民日报》(海外版)和《人民法院报》,法院向李先生公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李先生至今未现身。2009年11月17日,法院缺席审理了此案,判决双方离婚。
随后,本案使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将判决书公告给这位美籍丈夫,若超过6个月其未到法院领取判决书,即视为判决书已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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