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某1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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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由:执行

(2021)内2222执601号

申请执行人包某1,男,1970年4月7日出生,蒙古族,科右中旗人,人,工人,现住科右中旗布敦化苏木水泥厂。
被执行人李某,男,1968年8月25日出生,蒙古族,科右中旗人,农民,现住科右中旗高力板镇赛罕塔拉嘎查吴宝屯艾里。
被执行人包某2,女,1992年6月5日出生,人,农民,现住科右中旗高力板镇赛罕塔拉嘎查吴宝屯。

终结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做出的(2020)内2222民初200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王子炎
书记员乌日罕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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