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何某伦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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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通知书

案由:股权转让纠纷

(2021)黔0525执26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何某伦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21年3月29日就申请执行款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同意本案终结执行。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141号)“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要长期履行的,可以以终结执行方式报结”的规定,本案以“终结执行”方式呈报结案。
特此通知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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