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裁定书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2021)黔0304执1003号
申请执行人:张某,男,1972年3月1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遵义市人,住遵义市播州区龙坑街道。
被执行人:刘某,男,1992年4月1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深圳路。
终结(2021)黔0304执1003号案件的执行。
审判长刘怀江
审判员吴中伟
审判员潘小涛
书记员何方伟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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