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裁定书
案由:婚姻家庭纠纷
(2020)辽0213执2248号
申请执行人:夏某,女,1987年8月11日出生,汉族,住住黑龙江省海伦市。
被执行人:满某,男1986年1月16日出生,满族,住大连市金州区。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在以后有能够继续执行的条件法院可以继续执行,继续执行不受时效的限制。
本案所查封的财产期满后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至少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赵洪昌
书记员崔照鹏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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