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某某与郑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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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裁定书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2020)青2725执90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西某某,公民身份证号码×××,农民,住囊谦县。
被执行人:郑某某,公民身份号码×××,农民,住甘肃省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

终结(2020)青2725执9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成林更松
书记员白玛仁增多杰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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