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由:合同纠纷
(2021)吉0211民初998号之一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住所地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165号。
负责人:毕胜,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吉祥,男,法律顾问。
被告:张某辉。
本案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雪飞
书记员李佳盈
2021-03-31
(本文来自于公开网络,相关人员如有异议可以短信联系我们删除)
我的微信
扫码加微信咨询
法律咨询请拨电话13926122510 ,雷律师执业于广州知名律所,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