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沙河驿镇宏利汽车钣金喷漆修理部、张某修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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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人民法院

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由:修理合同纠纷

(2021)冀0283民初1840号

原告:迁安市沙河驿镇宏利汽车钣金喷漆修理部,住所地:迁安市沙河驿镇刘台子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30283MA0B9U550Y。
经营者:许树敏,女,1971年11月11日生,汉族,群众,住迁安市。
被告:张某,男,51岁,汉族,农民,住迁安市。

本案按原告迁安市沙河驿镇宏利汽车钣金喷漆修理部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于鹏
法官助理李云磊
书记员张春美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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